一、 招标项目名称: 玉环市2024年第一期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和单位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
二、 招标项目编号: YH-GKCF-2024-001
三、 招标项目内容:
玉环市2024年第一期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和单位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存期[不定],计划招标规模14.8亿元。
四、 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应符合《玉环市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二)参与我市财政专户(社保)资金(资金分组1-8组)竞争性存放的银行为经财政部核准的市级社保基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有(控股)银行。除社保资金开户行外,其他银行需提供财政部、中国银监会认可为国有(控股)银行的文件,或根据公司章程、最近年度(半年度)报告符合《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财金〔2007〕23号)关于国有控股企业的规定,且经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国有(控股)企业;
(三)市级社保基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有(控股)银行之外的银行,需在参与财政专户(社保)资金(资金分组1-8组)招标时作出承诺,并在中标后提供可流通国债或浙江省政府债券作为质押,质押的国债或浙江省政府债券面值数额分别为存款金额的105%、115%;
(四)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决议和有关协调会精神。由市委办、市府办、市“扶工助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负面名单;
(五)每次竞争性存放前一个月,竞标银行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含定期存款)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般性存款余额的30%,由市财政局统一提供;
(六)在玉环市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银行须以玉环支行或在玉总行名义参与竞标;
(七)能及时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划入指定账户。由市财政局提供负面名单。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4-03-06 09:00:00 ~ 2024-03-13 16:30:00
二、 招标项目编号: YH-GKCF-2024-001
三、 招标项目内容:
玉环市2024年第一期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和单位资金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存期[不定],计划招标规模14.8亿元。
四、 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应符合《玉环市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二)参与我市财政专户(社保)资金(资金分组1-8组)竞争性存放的银行为经财政部核准的市级社保基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有(控股)银行。除社保资金开户行外,其他银行需提供财政部、中国银监会认可为国有(控股)银行的文件,或根据公司章程、最近年度(半年度)报告符合《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财金〔2007〕23号)关于国有控股企业的规定,且经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国有(控股)企业;
(三)市级社保基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有(控股)银行之外的银行,需在参与财政专户(社保)资金(资金分组1-8组)招标时作出承诺,并在中标后提供可流通国债或浙江省政府债券作为质押,质押的国债或浙江省政府债券面值数额分别为存款金额的105%、115%;
(四)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决议和有关协调会精神。由市委办、市府办、市“扶工助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负面名单;
(五)每次竞争性存放前一个月,竞标银行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含定期存款)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般性存款余额的30%,由市财政局统一提供;
(六)在玉环市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银行须以玉环支行或在玉总行名义参与竞标;
(七)能及时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划入指定账户。由市财政局提供负面名单。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4-03-06 09:00:00 ~ 2024-03-13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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