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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三峡威力红寺堡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88.65MW,直流侧安装总容量约为100.4936MWp,拟建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总占地面积约为3267.78亩,站区属黄土丘陵地,地形起伏较大,地势比较开阔。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光伏组件经过就地逆变升压至35kV后,经4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新建110kV升压站35kV侧,经升压后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共建的330kV汇集站。
2.2 招标内容:二次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2019-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要求良好;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国铁集团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CRCC认证的,必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或CRCC认证;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且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3.5不接受国铁集团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 9时 00 分至2024年03月1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报名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 9 时 3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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