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B2024-ZC-00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地点地处天津市和平区、河西区;项目面积共约为33万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日常门岗执勤、巡查、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等;项目周边治安状况良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lt;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gt;、lt;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gt;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文件开启时间至评审结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供应商应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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