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826001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11-370892-04-01-839242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石桥片区新能源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 | |||||
| 项目地点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主要建设地点为辖区内各公共停车场以及小区等地的停车场所。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对石桥镇辖区内各公共停车场以及小区等地的停车场所进行智能提升改造,主要建设智慧灯杆5G基站、外卖电池更换柜,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300个(充电枪合计数5320支),其中:直流桩(120kW,双枪)2020个,交流桩(7kW,单枪)1280个,并配建雨棚、太阳能光伏板、变压器、电力电缆、车位智能识别与管理、场站视频监控及智能交互、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设施设备。 | |||||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采用EPC模式,包含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
| 招标项目规模 | 对石桥镇辖区内各公共停车场以及小区等地的停车场所进行智能提升改造,主要建设智慧灯杆5G基站、外卖电池更换柜,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300个(充电枪合计数5320支),其中:直流桩(120kW,双枪)2020个,交流桩(7kW,单枪)1280个,并配建雨棚、太阳能光伏板、变压器、电力电缆、车位智能识别与管理、场站视频监控及智能交互、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设施设备。 |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22000.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20520.00万元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和经验;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3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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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27日0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27日0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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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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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公告:石桥片区新能源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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