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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窑征收安置房项目B、C组团商业用房屋顶排烟净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6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东至宁芜公路、南至凤仪路、西至龙飞路、北至凤汇大道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B、C组团商业用房屋顶排烟净化设备采购
 数量: 一批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 招标人项目指定地点
 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书后按通知书批次要求6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10万元及以上的排油烟工程设备供货及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d、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②投标人承诺本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服务能够完全通过相关环保部门的专项验收,若在规定时间未能响应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视为违约及虚假承诺,并接受投标总价10%的违约处罚同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投标行为处罚,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③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27 09:15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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