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富丰新城-张家山安置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2.2项目编号:HJS
2.3建设地点:歙县行知大道与梅山路交口西南侧
2.4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1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77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5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090万元。
2.5计划工期:8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报规设计文本;报规文件通过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工程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5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通过图审。室外道路、园林绿化、附属工程设计等及其他前期相关咨询工作(测绘、环评、稳评、灾评、林勘、水保、交评、安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20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
2.6.1前期阶段:(1)原始地形测绘;(2)工程前期相关咨询: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林地勘察评估报告(如需)、节能评估报告、地震评估报告(如需)、交通评估、安全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如需)等报告的编制和评审。
2.6.2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设计的专业:深基坑专项设计、人防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外立面二次设计(含幕墙施工图设计和楼体亮化)、房建综合【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梯、强电、弱电】、土石方、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绿色建筑、照明亮化等所有专业。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1.8%。最终设计费按实结算(中标价费率×施工招标控制价),若最终设计费超过235.62万元则以235.62万元结算。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服务(设计类)
2.12其他:采用设计团队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1项目名称:歙县富丰新城-张家山安置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2.2项目编号:HJS
2.3建设地点:歙县行知大道与梅山路交口西南侧
2.4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1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77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5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3090万元。
2.5计划工期:8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报规设计文本;报规文件通过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工程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5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通过图审。室外道路、园林绿化、附属工程设计等及其他前期相关咨询工作(测绘、环评、稳评、灾评、林勘、水保、交评、安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20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
2.6.1前期阶段:(1)原始地形测绘;(2)工程前期相关咨询: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林地勘察评估报告(如需)、节能评估报告、地震评估报告(如需)、交通评估、安全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如需)等报告的编制和评审。
2.6.2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设计的专业:深基坑专项设计、人防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外立面二次设计(含幕墙施工图设计和楼体亮化)、房建综合【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梯、强电、弱电】、土石方、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绿色建筑、照明亮化等所有专业。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1.8%。最终设计费按实结算(中标价费率×施工招标控制价),若最终设计费超过235.62万元则以235.62万元结算。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服务(设计类)
2.12其他:采用设计团队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设计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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