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盐池县2024年马铃薯种薯繁育示范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需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或 代 理 机 构 于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日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执行。 (3)供应商需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7 00:00:00 至 2024-03-14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盐池县2024年马铃薯种薯繁育示范推广项目 | 盐池县2024年马铃薯种薯繁育示范推广项目 | 马铃薯 | 175 | 品种为冀张薯12号;技术指标符合:种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8133-2012),杂质率小于等于0.05%,无病虫害,★大小要求在50g以上,薯形整齐,★品种纯度99%以上,烂薯率小于3%,蛀虫率小于2%,机械损伤率小3%。 | 600000 | |
| 数量合计: | 175 | 预算合计: | 6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需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或 代 理 机 构 于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日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执行。 (3)供应商需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7 00:00:00 至 2024-03-14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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