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贷款(置换)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贷款金额:28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以上LPR)减115BP
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采购国内服务,不允许提供进口服务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 月 8日起至2024年3 月 15 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贷款金额:28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以上LPR)减115BP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贷款金额 | 服务年限 | 项目具体要求 |
| 1 |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贷款(置换)第三次 | 28000万元 | 融资期限10年及以上 | 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 |
| 本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42971万元,本次拟向金融机构贷款人民币28000万元项目资金,融资期限10年及以上。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 月 8日起至2024年3 月 15 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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