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跨路横幅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LDJAC-G3001
三、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性质:该项目为户外跨路横幅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项目建设功能指标应达到需求方案提出的指标。
2、建设地点:徐州市(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3、施工内容:户外跨路横幅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5、工程质量: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6、招标控制价: 19.8万元。为采购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及质保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目前在本建设项目所在地未被限制投标。 (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目前在本建设项目所在地未被限制投标。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有效)。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03月13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项目编号:2024-JLDJAC-G3001
三、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性质:该项目为户外跨路横幅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项目建设功能指标应达到需求方案提出的指标。
2、建设地点:徐州市(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3、施工内容:户外跨路横幅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5、工程质量: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6、招标控制价: 19.8万元。为采购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及质保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目前在本建设项目所在地未被限制投标。 (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目前在本建设项目所在地未被限制投标。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有效)。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03月13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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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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