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整(¥5100000.00)
采购需求: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采购检验标本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1项,本次采购的检验项目,服务费用报价不得高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以最新版本和调整通知为准)收费标准的45%(即折扣率≤4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如:医学检验所、医学检验中心等)。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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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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