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上海大运天源交****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农光 840,000元;二、被告上海大运天源交****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农光利息损失(以 840,000 元为基数,自2020年 3 月 10 日起,按照同期一年###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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