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公司相应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有,招标人为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2月第一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AH24-CZHG02-ZB001)的供货和服务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见附件一:项目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详见公告附件一、技术规范书要求)。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商请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4)本次投标开始前三年内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国网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a.被责令停业的;
l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1)本项目法人/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5日17:00(请登录)下载投标文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公司相应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有,招标人为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2月第一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AH24-CZHG02-ZB001)的供货和服务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见附件一:项目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详见公告附件一、技术规范书要求)。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商请在投标文件中放置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4)本次投标开始前三年内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被国网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a.被责令停业的;
l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1)本项目法人/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5日17:00(请登录)下载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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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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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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