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C2024-G1-00386-YNZZ-0015/YNZZ202402-23
2.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罪犯生活物资采购
3.预算金额:1标段:160.00万元;2标段:230.00万元;3标段:140.00万元;4标段:240.00万元;5标段:180.00万元。
4.最高限价:1标段:160.00万元;2标段:230.00万元;3标段:140.00万元;4标段:240.00万元;5标段:180.00万元。
5.采购需求:
注:采购具体品种及参数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本批物资共划分5个标段,投标人在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同时对以上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分标段单独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的产品进行整体报价,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以先达者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形提供财务报表,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1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4、5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各采购需求标的逐项提供每一个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1、2、3、4、5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2、3标段)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当批货物的屠宰证明和检验检疫报告,提供承诺函;
3.3 (3标段)投标人提供的牛肉、鸡肉必须符合宗教教法,并承诺按照清真食品“四专”(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专用运输车辆、专用计量器具、专用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专用场地)等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副食品、食品,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03-06至2024-03-1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YNZC2024-G1-00386-YNZZ-0015/YNZZ202402-23
2.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罪犯生活物资采购
3.预算金额:1标段:160.00万元;2标段:230.00万元;3标段:140.00万元;4标段:240.00万元;5标段:180.00万元。
4.最高限价:1标段:160.00万元;2标段:230.00万元;3标段:140.00万元;4标段:240.00万元;5标段:180.00万元。
5.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段 | 是否 进口 |
项目(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备注) |
| 1 | 1 | 否 | 粮油类 | 1 | 批 |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 |
| 2 | 2 | 否 | 猪肉类 | 1 | 批 |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 |
| 3 | 3 | 否 | 牛肉、鸡肉类 | 1 | 批 |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 |
| 4 | 4 | 否 | 蔬果类 | 1 | 批 |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 |
| 5 | 5 | 否 | 干菜、调料类 | 1 | 批 |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 |
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以先达者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形提供财务报表,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1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4、5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各采购需求标的逐项提供每一个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1、2、3、4、5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2、3标段)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当批货物的屠宰证明和检验检疫报告,提供承诺函;
3.3 (3标段)投标人提供的牛肉、鸡肉必须符合宗教教法,并承诺按照清真食品“四专”(生产、销售清真食品的专用运输车辆、专用计量器具、专用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专用场地)等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屠宰、加工、制作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副食品、食品,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03-06至2024-03-1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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