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扬溪源小流域(扬溪源水库库区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宣城市水利局以宣水保 【2023】1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绩溪县扬溪源小流域(扬溪源水库库区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4512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406809.94元,其中暂列金额30万元,暂估价0万元。
2.5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库区上游,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K?O,其中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4k?O,主要建设内容为水蚀坡林地综合整治,包括截排水沟、植生袋等高梗、蓄水池、沉砂池、挡墙、生产便道等;河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包括新建护岸、亲水平台、岸坡整治、堰坝等。
2.6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扬溪源小流域(扬溪源水库库区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宣城市水利局以宣水保 【2023】1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绩溪县扬溪源小流域(扬溪源水库库区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4512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406809.94元,其中暂列金额30万元,暂估价0万元。
2.5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绩溪县扬溪源水库库区上游,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K?O,其中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4k?O,主要建设内容为水蚀坡林地综合整治,包括截排水沟、植生袋等高梗、蓄水池、沉砂池、挡墙、生产便道等;河库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包括新建护岸、亲水平台、岸坡整治、堰坝等。
2.6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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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绩溪县扬溪源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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