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营口市老边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备案。以营边行审发[2023]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老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1489.48万元、市政府统一发债1510.48万元、老边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68.2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申请中央资金39.53%、市政府统一发债40.09%、老边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3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老边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老边区 2.工程规模: 本项目营口市老边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建成于2000年的小区,包括公安局家属楼组团、工商银行家属楼、通达社区东侧组团等共24个,涉及楼房103栋,总建筑面积约为26.59万平方米,外墙保温改造面积17.63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保证金金额(万元)210101TP001022323001001营口市老边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营口市老边区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为公安局家属楼组团、工商银行家属楼、通达社区东侧组团等共24个小区的外墙保温工程。20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25 |
| 4.工期要求:2024年4月10日 开工至 2024年10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7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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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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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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