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的招标内容及需求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通银行抚顺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人,本次招标服务人员为21人根据具体需求进行采购工作。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连续合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到期后组织考评,考评合格后可续签,服务期限最多36个月。
5、服务对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6、预算金额:含税金额2,409,014.00元/年(人民币)。
7、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8、中标人数量:1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满足项目需求,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及被处罚记录,并提供以下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予以证明: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同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3月05日08:30时起至2024年03月12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通银行抚顺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人,本次招标服务人员为21人根据具体需求进行采购工作。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连续合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到期后组织考评,考评合格后可续签,服务期限最多36个月。
5、服务对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6、预算金额:含税金额2,409,014.00元/年(人民币)。
7、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8、中标人数量:1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满足项目需求,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及被处罚记录,并提供以下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予以证明: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截图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同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3月05日08:30时起至2024年03月12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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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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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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