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在役集输油管线维护治理一体化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油田正常生产需求,需不定期对油气水管线进行维护、更新。由于盘古梁、郝坨梁部分场站和管线位于靖边县长城保护区内,管线维护、更新施工难度巨大管线维护、更新施工难度较大,已经严重制约油田正常生产,穿越长城问题急需解决。计划对穿越长城在役管线进行内衬修复,避免穿越长城段管线开挖。
2.2招标范围:对穿越长城和长城保护区内管线段进行精准维护(聚乙烯内衬或环氧玻璃纤维内衬修复)。本项目计划投资费用共计65.597万元(不含税),费用已落实,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名服务商。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宁夏盐池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等级不低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人员不可重复),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至少1人。操作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准操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企业自有员工且为非退休人员,投标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本企业2023年10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操作人员提供已有人员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的人员(提供承诺书)。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 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1项类似管道内防腐(管道内衬修复)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1日 (请登录)
报名
。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4年在役集输油管线维护治理一体化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油田正常生产需求,需不定期对油气水管线进行维护、更新。由于盘古梁、郝坨梁部分场站和管线位于靖边县长城保护区内,管线维护、更新施工难度巨大管线维护、更新施工难度较大,已经严重制约油田正常生产,穿越长城问题急需解决。计划对穿越长城在役管线进行内衬修复,避免穿越长城段管线开挖。
2.2招标范围:对穿越长城和长城保护区内管线段进行精准维护(聚乙烯内衬或环氧玻璃纤维内衬修复)。本项目计划投资费用共计65.597万元(不含税),费用已落实,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需要一名服务商。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宁夏盐池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等级不低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 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人员不可重复),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至少1人。操作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准操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企业自有员工且为非退休人员,投标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本企业2023年10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操作人员提供已有人员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的人员(提供承诺书)。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HSE培训合格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 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1项类似管道内防腐(管道内衬修复)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1日 (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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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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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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