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张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4年度项目已由盐城市水利局以《盐城市水利局关于滨海县张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4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盐水农〔202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滨海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滨海县张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4年度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滨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滨海县张弓中型灌区属于废黄河水系,为废黄河高亢地区,灌区西起通榆河、东至海防大沟、南至北八滩渠、北至淤黄河,内辖盐城现代农业产业园、坎北、界牌镇、八巨镇、八滩镇、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等7个镇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渠道8条,总长69.65km;整治排水沟20条,总长62.95km;新、拆建泵站30座、涵闸23座、滚水坝6座;安全设施、用水量测设施1项等。
张弓灌区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工程概算总投资20000万元,施工总工期9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工程施工分为2个标段,施工二标段内容包括:河道河道整治15条,39.18km,防护18.3km;泵站14座;涵闸10座,滚水坝5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对应投资金额为9231.6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4年12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①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须提供2023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7)信用等级要求: /。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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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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