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均速管流量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均速管流量计,数量:24台套(其中4台测量元件带多个变送器),规格型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详见附件1技术方案中的数据表。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3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4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中应将关键性条款以“*”予以标识)。
2.5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报价要求: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7结算及货款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总额中,商业承兑汇票比例不超过50%)。
2.8其他要求: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中标后如需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必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2业绩要求:
提供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总数量不少于50台均速管流量计的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用户名称、供货清单、用户联系方式、投用时间、装置的实际使用数量等信息,应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情况的书面材料(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可遮盖商务报价信息,并由投标方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方所提供的业绩应真实、有效。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对上述任一资格条件的不符合或未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3月5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均速管流量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均速管流量计,数量:24台套(其中4台测量元件带多个变送器),规格型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详见附件1技术方案中的数据表。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3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4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中应将关键性条款以“*”予以标识)。
2.5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报价要求: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7结算及货款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总额中,商业承兑汇票比例不超过50%)。
2.8其他要求: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中标后如需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必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2业绩要求:
提供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总数量不少于50台均速管流量计的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用户名称、供货清单、用户联系方式、投用时间、装置的实际使用数量等信息,应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情况的书面材料(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可遮盖商务报价信息,并由投标方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方所提供的业绩应真实、有效。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对上述任一资格条件的不符合或未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3月5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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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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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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