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射阳县2023年小麦高质高效示范县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合)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3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D)―202438
项目名称:射阳县2023年小麦高质高效示范县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合)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210万元,(其中:包一为100万元;包二为1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实施足额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评标时将按照1包、2包的顺序依次评标、定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二个包,投标文件需要分包单独编制。)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各包投标,第一包中标的投标人可以参加下个包的评标,但不可以兼中。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包,具体每个包采购的货物名称、项目预算、数量、规格及主要配置详见下表:
招标范围包括:所投产品生产、包装、运输、上下力资、仓储、质量检验、培训、保险、税费及售后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技术参数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通过验收。
履约地点:射阳县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所投产品需具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射阳县2023年小麦高质高效示范县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合)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3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D)―202438
项目名称:射阳县2023年小麦高质高效示范县建设项目――有机无机复混(合)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210万元,(其中:包一为100万元;包二为1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实施足额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评标时将按照1包、2包的顺序依次评标、定标。(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二个包,投标文件需要分包单独编制。)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各包投标,第一包中标的投标人可以参加下个包的评标,但不可以兼中。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包,具体每个包采购的货物名称、项目预算、数量、规格及主要配置详见下表:
| 包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采购货物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 | 规格及主要配置 | 单位 | 采购数量 |
| 1 | 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 | 有机无机复混肥 | 100 | N+P+K≥28%; 19-0-9; 有机质≥15%; 颗粒状; 50Kg/袋。 |
≥330吨 | |
| 2 | 有机无机复合肥采购项目 | 有机无机复合肥 | 110 | N+P+K≥40%; 20-10-10; 添加游离态功能性小分子活性有机质≥0.2%; 40kg/袋。 |
≥260吨 |
履约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通过验收。
履约地点:射阳县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所投产品需具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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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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