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二标段(植物措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局委托,拟对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二标段(植物措施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受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局委托,拟对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二标段(植物措施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裕红竞磋(工程)2024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二标段(植物措施工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931350.64元(大写:玖拾叁万壹仟叁佰伍拾元陆角肆分)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及工程量清单。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5.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 |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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