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炉霍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一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炉霍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一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其他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24】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人工种草、天然草原改良及其他三部分。
(1)人工种草:通过草地清理及整地、施肥、播种、围栏封育、管理等措施,实施人工种草1.5万亩,具体包括购买有机无机复混肥525吨、复合肥150吨。冷地早熟禾15000千克、垂穗披碱草22500千克、老芒麦22500千克。燕麦45000千克、围栏37000米(套)。
(2)天然草原改良:通过草地清理及整地、施肥、播种等措施,实施天然草原改良3.6万亩,具体包括购买有机无机复混肥299.01吨、复合肥39.67吨、垂穗披碱草10983.5千克、老芒麦10983.5千克。
(3)其他:小型标识牌1座,围栏标识牌20块。
2.1.1 建设地点:炉霍县宗塔乡塔瓦村、降巴村、甲中村;朱倭镇更达村、杜柏村;下罗乡二村、五村。
2.1.3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竣工时间为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3月27日 11时00分下载招标资料。
炉霍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一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炉霍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一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原改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其他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炉霍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24】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人工种草、天然草原改良及其他三部分。
(1)人工种草:通过草地清理及整地、施肥、播种、围栏封育、管理等措施,实施人工种草1.5万亩,具体包括购买有机无机复混肥525吨、复合肥150吨。冷地早熟禾15000千克、垂穗披碱草22500千克、老芒麦22500千克。燕麦45000千克、围栏37000米(套)。
(2)天然草原改良:通过草地清理及整地、施肥、播种等措施,实施天然草原改良3.6万亩,具体包括购买有机无机复混肥299.01吨、复合肥39.67吨、垂穗披碱草10983.5千克、老芒麦10983.5千克。
(3)其他:小型标识牌1座,围栏标识牌20块。
2.1.1 建设地点:炉霍县宗塔乡塔瓦村、降巴村、甲中村;朱倭镇更达村、杜柏村;下罗乡二村、五村。
2.1.3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 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竣工时间为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证明材料,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3月27日 11时00分下载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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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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