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竣工。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及区级配套资金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2、内容及分包情况
2、潜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信誉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录截图及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截图;
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8、投标承诺:本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不挂靠资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否则,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予结算”的处罚。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及区级配套资金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2、内容及分包情况
| 包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 1 |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间、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工程) | 2024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间、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18481105.4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潜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信誉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录截图及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截图;
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8、投标承诺:本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不挂靠资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否则,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予结算”的处罚。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取消投标资格,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万元整(¥3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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