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2024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所需的员工食堂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为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员工食堂(含本部、支局及六县分公司)服务外包进行采购,食堂外包服务包括员工就餐、保洁、公务接待用餐、会议用餐、培训用餐食材分配以及线上订(配)餐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具体服务清单内容详见下表。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招标预估金额为650万元(不含税)。
1.5本次项目招标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自合同签订起次月起算)。
1.6承包方式:全托式承包方式。
1.7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将确定1个中标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如下表,其中本次菜类单价为固定报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附表1:《菜类单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57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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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协助招标人办理并取得本项目食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承诺函);
2.1.3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同类型(食堂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团队人员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1人,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5年(含)以上餐饮服务从业经验、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扫描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餐饮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健康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项目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经验以最早签订的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劳动合同时间或与甲方签订的食堂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工作经验的依据,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各食堂人员数量须满足招标文件最低基本数量要求,各食堂分配人员最低基本数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附表2:《各食堂人员分配明细表》;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2024年员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所需的员工食堂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为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员工食堂(含本部、支局及六县分公司)服务外包进行采购,食堂外包服务包括员工就餐、保洁、公务接待用餐、会议用餐、培训用餐食材分配以及线上订(配)餐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具体服务清单内容详见下表。
|
序号 |
食堂名称 |
地址 |
食堂面积(平米) |
早餐人数(约) |
中餐人数(约) |
晚餐人数(约) |
餐具及电器配置情况 |
|
1 |
本部食堂 |
龙城路32号饭堂楼三楼 |
400 |
60 |
130 |
50 |
标配及大型抽油烟机、小型货梯、电视机等 |
|
2 |
高新食堂(城北) |
高新二路10号 |
50 |
30 |
70 |
0 |
厨房标配 |
|
3 |
柳东食堂 |
雒容镇荣庆路14号 |
20 |
0 |
15 |
0 |
厨房标配 |
|
4 |
三江分公司食堂 |
三江县古宜镇兴宜街27号 |
63 |
0 |
9 |
0 |
厨房标配 |
|
5 |
融安分公司食堂 |
融安县长安镇广场北路9号 |
76 |
0 |
6 |
0 |
厨房标配 |
|
6 |
融水分公司食堂 |
融水水东新区抱水路 |
70 |
0 |
8 |
0 |
厨房标配 |
|
7 |
鹿寨分公司食堂 |
鹿寨县广场路8号 |
65 |
15 |
15 |
0 |
厨房标配 |
|
8 |
柳城分公司食堂 |
柳城县大埔镇柳糖路5号 |
85 |
0 |
10 |
0 |
厨房标配 |
|
9 |
柳江分公司食堂 |
柳江县拉堡镇柳北路29号 |
98 |
0 |
5 |
0 |
厨房标配 |
|
10 |
三中食堂 |
三中路恒大巴士对面 |
21 |
0 |
5 |
0 |
本部配送 |
|
11 |
窑埠食堂 |
东环路101号华林君邸15栋8号门面2楼(一心堂楼上) |
18 |
0 |
5 |
0 |
本部配送 |
|
12 |
鱼峰食堂 |
鱼峰区马鞍山公园内电信机房2楼鱼峰支局办公室 |
20 |
0 |
5 |
0 |
本部配送 |
|
13 |
白云食堂 |
蝴蝶山路68号 |
20 |
0 |
5 |
0 |
厨房标配 |
|
14 |
城南食堂 |
潭中西路11号 |
20 |
0 |
13 |
0 |
厨房标配 |
|
15 |
古亭山食堂 |
长安路5号 |
20 |
0 |
5 |
0 |
厨房标配 |
|
16 |
柳邕食堂 |
航鹰大道2号电信办公室 |
20 |
0 |
5 |
0 |
本部配送 |
|
17 |
柳南/永前食堂 |
南站街道 111号铁道酒店7楼 |
20 |
0 |
5 |
0 |
本部配送 |
|
18 |
沙糖食堂 |
沙塘镇沙塘老街74号邮政院内 |
20 |
0 |
5 |
0 |
厨房标配 |
1.4本项目招标预估金额为650万元(不含税)。
1.5本次项目招标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自合同签订起次月起算)。
1.6承包方式:全托式承包方式。
1.7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将确定1个中标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如下表,其中本次菜类单价为固定报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附表1:《菜类单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
序号 |
报价内容 |
|
1 |
根据招标文件附件1:《2024年食堂人员配置表》进行食堂运营费用报价,食堂运营总费用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0000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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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协助招标人办理并取得本项目食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承诺函);
2.1.3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同类型(食堂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团队人员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人员1人,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5年(含)以上餐饮服务从业经验、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扫描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餐饮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健康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项目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经验以最早签订的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劳动合同时间或与甲方签订的食堂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工作经验的依据,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各食堂人员数量须满足招标文件最低基本数量要求,各食堂分配人员最低基本数量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附表2:《各食堂人员分配明细表》;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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