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需求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需求数量到货地点备注1温度控制器/套125XDG-2021-35号地块项目经理部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2锅炉房供暖系统/套125XDG-2021-35号地块项目经理部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二、有关要求: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4.货物验收方式:以甲方工地验收合格为准。⑴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⑵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5、报价需提供准确生产周期、运输周期。6、 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且设备到货付至对应设备款的8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对应安装工程款的80%、结算完成付至对应结算款的95%,余款质保金5%质保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集中交房之日起计算); 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48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货款支付以本合同指定乙方账户为准。甲方根据实际资金状况进行支付。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8、报价有效期: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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