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建设沈阳本地灾备中心(搭建备份一体机2套)及大连异地灾备中心(搭建备份一体机1套),按照业务系统重要性的不同,依据不同的RTO及RPO的要求,以不同的备份方式对数据进行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及业务连续性。将重要的业务数据进行异地容灾,提高整体的灾备容灾能力。
项目预算175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500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建设,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部署及联调上线工作。
1.5保修期:产品硬件部分3年免费质保,软件部分1年免费升级质保(项目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
1.6服务地点:沈阳市、大连市
1.7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服务质量要求:须满足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1.9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单项合同。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注: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基本账户转出。
2.7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已完成的同类业绩一份且含税金额200万元或以上。(同类业绩指:数据备份产品销售类)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全部有效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发票含税金额计算(如发票累计含税金额大于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含税金额,以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含税金额为准);
(3)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8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5日17:00至2024年03月08日17:00(北京时间)。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建设沈阳本地灾备中心(搭建备份一体机2套)及大连异地灾备中心(搭建备份一体机1套),按照业务系统重要性的不同,依据不同的RTO及RPO的要求,以不同的备份方式对数据进行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及业务连续性。将重要的业务数据进行异地容灾,提高整体的灾备容灾能力。
项目预算175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总价 |
|
|
备份一体机 |
1)4U机架式备份容灾存储设备,存储系统软件与备份容灾软件整合为一体,无需再额外配置备份服务器。 2)配置要求:CPU数量≥2颗,单颗≥32核,主频≥2.6GHz ,配置≥128GB高速缓存,系统盘≥2块960GB SSD盘,通过硬件RAID保护,以确保备份系统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3)提供36个3.5英寸数据存储硬盘槽位,支持8TB/12TB/16TB/18TB的企业级NLSAS硬盘,支持8TB/12TB/16TB/18TB的企业级SATA硬盘,本次实际配置12TB NLSAS硬盘数≥24块。 4)实际配置 4 个千兆网络端口和4个万兆光口(含光模块)。 5)QLogic 双端口8Gb光纤通道HBA≥1。 6)实际配置备份授权容量≥ 200 TB ,不限制客户端数量。 7)实际配置远程复制、重复数据删除、永久增量备份、磁带备份代理等功能。 8)实际配置备份一体机管理软件,实现对备份集群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备份任务的状态、资源利用情况和存储空间情况等进行监控。 9)提供驻场服务一年,包含集成、安装、调试,配置等服务。 |
台 |
3 |
175.00万元 |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500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建设,9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部署及联调上线工作。
1.5保修期:产品硬件部分3年免费质保,软件部分1年免费升级质保(项目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
1.6服务地点:沈阳市、大连市
1.7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服务质量要求:须满足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要求。
1.9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单项合同。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注: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基本账户转出。
2.7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已完成的同类业绩一份且含税金额200万元或以上。(同类业绩指:数据备份产品销售类)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全部有效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发票含税金额计算(如发票累计含税金额大于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含税金额,以固定总价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含税金额为准);
(3)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8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5日17:00至2024年03月08日17:00(北京时间)。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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