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本部机构2024年沃德私银客户生日增值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GXM15199924020005;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按照我行提供的名单和标准提供服务,标准要求为8吋蛋糕和12吋蛋糕,两种蛋糕报价单价上限分别为150元和260元,两种蛋糕数量不超过3120份和70份(数量为预估,实际订货数量不做保证,据实结算)。
2.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按照采购人项目安排确定。
2.5交货地点:在私银、沃德客户生日当天将生日蛋糕按网点需求,配送至市内支行(交通银行营业部、锡林支行、润宇支行、金桥支行、乌兰支行、大学路支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3.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1投标人需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提供近三年(2021.3.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本部机构2024年沃德私银客户生日增值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GXM15199924020005;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按照我行提供的名单和标准提供服务,标准要求为8吋蛋糕和12吋蛋糕,两种蛋糕报价单价上限分别为150元和260元,两种蛋糕数量不超过3120份和70份(数量为预估,实际订货数量不做保证,据实结算)。
2.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按照采购人项目安排确定。
2.5交货地点:在私银、沃德客户生日当天将生日蛋糕按网点需求,配送至市内支行(交通银行营业部、锡林支行、润宇支行、金桥支行、乌兰支行、大学路支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3.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1投标人需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提供近三年(2021.3.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