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评审内容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人员职务姓名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否则不予得分。】”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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