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524厂798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总装工房(407#)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304182202030310187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规划面积)为27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黎明路。
2.3计划工期:2024年4月15日-2024年8月28日,总工期:1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524厂798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总装工房(407#)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设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5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在此期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公司成立开始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承诺为准)。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调整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4日上午9:00至2024年03月26日16:00前(请登录)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27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524厂798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总装工房(407#)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304182202030310187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规划面积)为27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黎明路。
2.3计划工期:2024年4月15日-2024年8月28日,总工期:1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524厂798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总装工房(407#)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设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5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在此期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公司成立开始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承诺为准)。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调整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4日上午9:00至2024年03月26日16:00前(请登录)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27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