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大兴区供电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大兴区供电服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5)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请于2024年03月04日下午8时至2024年03月12日下午8时(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大兴区供电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大兴区供电服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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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 |
交货地点 |
入围数量/成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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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1 |
2024年办公用水采购 |
包1 |
农夫山泉饮用水整箱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大兴区供电服务分公司 |
1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5)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请于2024年03月04日下午8时至2024年03月12日下午8时(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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