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沂市新店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23年度新沂市新店镇五营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节余资金安排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新沂市新店镇五营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节余资金安排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新店镇境内,五营村、红旗村、新店村、刘庄村。
(2)工程总投资约735.72万元。
(3)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为生态沟、防渗渠、涵洞、生产桥、渡槽、涵闸、水泥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时间:40日历天。
4、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3)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含)至今,没有因下列行为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较大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受贿;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d.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类似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及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农田水利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配套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9)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本企业注册;如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发布公告前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 27 日。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新店镇境内,五营村、红旗村、新店村、刘庄村。
(2)工程总投资约735.72万元。
(3)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为生态沟、防渗渠、涵洞、生产桥、渡槽、涵闸、水泥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时间:40日历天。
4、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3)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含)至今,没有因下列行为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较大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受贿;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d.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类似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及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农田水利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配套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9)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本企业注册;如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发布公告前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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