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招标范围:昭通卷烟厂原车队片区危房拆除及倒班宿舍建设项目建设区域内需拆除的原有建构筑物及其配套的门窗、设备、管道等设施拆除、花台拆除、围墙及大门等拆除;拆除后建筑渣土及废旧物资处置。拆除建筑总面积约3239.05平方米,拆除建筑物最大高度12.3米,最大跨度9米,最大层高拆除建筑物为砖混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拆除至室内±0.00米标高。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78号。
2.5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自监理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本项目初验合格之日止)。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并符合相关环保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8出资比例为:100%。
2.9项目资金: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含税总价为236475.31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肆佰柒拾伍元叁角壹分),其中暂列金额:8100.00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或提供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③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从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
(3)技术负责人:①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③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从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
(4)根据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优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1号)以及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2号),自2024年2月7日起暂停通过“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申请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3-0414:00至2024-03-1123:59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2024年03月27日09时30分。
2.4项目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78号。
2.5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自监理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本项目初验合格之日止)。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并符合相关环保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8出资比例为:100%。
2.9项目资金: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含税总价为236475.31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肆佰柒拾伍元叁角壹分),其中暂列金额:8100.00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或提供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③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从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
(3)技术负责人:①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③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从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
(4)根据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优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1号)以及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2号),自2024年2月7日起暂停通过“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申请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3-0414:00至2024-03-1123:59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2024年03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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