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地区2024年广告宣传及活动策划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地区2024年广告宣传及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分包,允许参选人同时中标的最多分包数为2个,具体分包划分如下: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及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的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分包1-2):
(1)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参选人须提供一份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类似项目业绩(会议服务或广告宣传或活动策划服务类)。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名称、合同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如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以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合同的金额,时效以单项合同签订日期(如无签订时间,则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或结算单或订单的发出日期或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3)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t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地区2024年广告宣传及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分包,允许参选人同时中标的最多分包数为2个,具体分包划分如下:
| 序号 | 分包 | 采购估算金额(万,不含税) | 采购内容 | 中选份额 | 服务周期 | 服务区域 |
| 1 | 分包1 | 75 | 西南量子支撑中心2024年广告宣传及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 6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当合同执行份额达到采购预算100%时,该合同自动终止。 | 贵州省及重庆市 |
| 40% | ||||||
| 2 | 分包2 | 70 | 西南量子支撑中心2024年广告宣传及活动策划服务项目 | 70% | 四川省、云南省及西藏自治区 | |
| 30% |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及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的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分包1-2):
(1)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参选人须提供一份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类似项目业绩(会议服务或广告宣传或活动策划服务类)。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名称、合同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如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以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合同的金额,时效以单项合同签订日期(如无签订时间,则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或结算单或订单的发出日期或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3)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t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标包)或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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