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电极等框架采购已由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R国拨 £自筹 £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电极(正)两年预计数量10000个,电极(负)两年预计数量10000个,电极支架(正)两年预计数量14000个,电极支架(负)两年预计数量14000个,54互联条两年预计数量6000个,59互联条两年预计数量10000个,引出条两年预计数量8000个,氮化铝片两年预计数量8000个,氮化铝DPC绝缘导热片两年预计数量8000个。实际采购量会根据任务安排进行调整,不承诺每年最低采购量。
2.2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后两年内按期供应,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按期供应。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按图纸和订货技术要求执行
2.5 样品检测
为验证供货能力,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前须提供符合本项目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样品(详见样件要求)及样品自检报告(加盖质量部门章或检测章)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6日(即:2024年3月15日)前交付至采购人(建议响应供应商用最快方式寄达或送达),采购人在收到样品后将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作为技术评审内容之一供评审委员会评审。如在上述期限内,响应供应商无法将样品交付至采购人处或经采购人检测,其样品性能参数指标不满足样件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响应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电子元器件(陶瓷电路板)的生产和销售能力,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是直接生产单位,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不得将合同进行转包;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不得处于中国原子能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程序中,尚未形成最终处理结论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200_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4年 _03_月_05_日上午8时30分至_2024_ 年_03_月_11_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_2024_年_03_月_21_日_09_时_30_分。
本采购项目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电极等框架采购已由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R国拨 £自筹 £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电极(正)两年预计数量10000个,电极(负)两年预计数量10000个,电极支架(正)两年预计数量14000个,电极支架(负)两年预计数量14000个,54互联条两年预计数量6000个,59互联条两年预计数量10000个,引出条两年预计数量8000个,氮化铝片两年预计数量8000个,氮化铝DPC绝缘导热片两年预计数量8000个。实际采购量会根据任务安排进行调整,不承诺每年最低采购量。
2.2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后两年内按期供应,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按期供应。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按图纸和订货技术要求执行
2.5 样品检测
为验证供货能力,响应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前须提供符合本项目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样品(详见样件要求)及样品自检报告(加盖质量部门章或检测章)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6日(即:2024年3月15日)前交付至采购人(建议响应供应商用最快方式寄达或送达),采购人在收到样品后将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作为技术评审内容之一供评审委员会评审。如在上述期限内,响应供应商无法将样品交付至采购人处或经采购人检测,其样品性能参数指标不满足样件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响应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电子元器件(陶瓷电路板)的生产和销售能力,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是直接生产单位,不接受代理商响应,不得将合同进行转包;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不得处于中国原子能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程序中,尚未形成最终处理结论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200_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4年 _03_月_05_日上午8时30分至_2024_ 年_03_月_11_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_2024_年_03_月_21_日_09_时_30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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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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