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化生产转型升级项目气动调节阀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动调节阀(31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气动调节阀(31只);
2.3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及最高投标限价: 1426804.29元 ;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2024年5月30日;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总额中,商业承兑汇票比例不超过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是2021年集团公司发布的2021年气动调节阀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2021-0205号)中的气动调节阀中标供应商。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用于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压力等级CL900及以上的气动单座柱塞调节阀至少30台的使用业绩和压力等级CL1500及以上且满足SIL3认证高压笼式调节阀2台的使用业绩。应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情况的合同和技术协议扫描件;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用户名称、装置名称、产品名称、阀门的压力等级及使用介质、规格、数量、产地、投用时间、目前状态、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详见技术方案)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对上述任一资格条件的不符合或未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3-04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4-03-09 19: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化生产转型升级项目气动调节阀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动调节阀(31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气动调节阀(31只);
2.3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及最高投标限价: 1426804.29元 ;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4交货期:2024年5月30日;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总额中,商业承兑汇票比例不超过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是2021年集团公司发布的2021年气动调节阀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公告-2021-0205号)中的气动调节阀中标供应商。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用于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压力等级CL900及以上的气动单座柱塞调节阀至少30台的使用业绩和压力等级CL1500及以上且满足SIL3认证高压笼式调节阀2台的使用业绩。应提供能够证明其销售情况的合同和技术协议扫描件;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用户名称、装置名称、产品名称、阀门的压力等级及使用介质、规格、数量、产地、投用时间、目前状态、用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详见技术方案)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 投标人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投标文件对上述任一资格条件的不符合或未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3-04 19:00:00至截止时间2024-03-09 1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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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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