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拓市)富岛公司35000立方液氨接收站项目聚氨酯管壳(WZ20240311-0353-1818-B1)招标人为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硬质聚氨酯泡沫管壳及辅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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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其他保温材料及制品 | 50000.00 | 千克 | 包1-硬质聚氨酯泡沫管壳及辅材 | ||||
| 2 | 泡沫塑料保温制品 | 700.00 | 立方米 | 包1-硬质聚氨酯泡沫管壳及辅材 |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承诺所供产品的技术指标满足请购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不接受技术偏离。 3.1.7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交货期和付款条款的要求,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承诺书。 3.1.8 投标人需提供近六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2份硬质聚氨酯泡沫管壳供货业绩且硬质聚氨酯泡沫管壳合同业绩累计数量不低于300m3,需同时提供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货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物资名称、物资规格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发票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9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10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 8:00时至2024年3月10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5日09:00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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