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关于香精香料样品征集的公告
编号ZG2
各香精香料供应商:
(请登录)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公开征集烟用香精香料样品,请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样品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 样品需求
二、样品信息
1、请提供样品技术信息(主要包括外观色泽、理化指标、香味质量、香气质量、安全性指标、保质期、存储条件、产品执行标准等),样品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溶剂、主要成分、作用效果、报价等),以及样品检测报告、报价单等资料。
2、请提供溶剂、主要成分、主要香味特征描述、外观色泽、酸值、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溶解性、澄清度、香味质量、香气质量、挥发性成分总量、存储条件等信息,如实完整地填写《功能性香基模块样品信息表》(见附件1)、《香精香料样品成分表》(见附件2)、《香精香料样品报价表》(见附件3)。如在资料的形式审查中发现所填信息前后矛盾、信息不实、信息缺漏等情况,对应的征集样品不予评选。
三、样品要求
1、质量要求:提供样品的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样品所使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2、包装要求:样品均使用棕色玻璃瓶,白盖,瓶身及瓶盖不得带有企业logo及文字标识,需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标签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样品名称、样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
3、数量要求:每个品种请提供1个样品(多提交视为放弃),不少于100克,部分特殊样品供应商可据实际情况提供。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为保证征集样品的质量,参与本次样品征集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为香精香料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应征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自征集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自征集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征集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及相关不良行为。以本征集公告发布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征集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加盖应征供应商公章)
4、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
5、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有质量问题且在整改期内;
(2)在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产品检验或使用中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在停供整顿期内。(承诺函加盖应征供应商公章)
6、如为首次参加江西中烟公开征集的供应商,需提供完整详实的供应商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基本资质、生产保障能力、质量保障能力、技术研发能力、管理体系、供货能力等),与实物样品一并邮寄(详见附件4)。
五、报名
于2024年3月8日17:00 前报名。
编号ZG2
各香精香料供应商:
(请登录)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公开征集烟用香精香料样品,请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样品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 样品需求
|
序号 |
样品类别 |
香气及功能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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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 |
功能性香基模块 |
烟草香、辛香、甜香。 香气丰富饱满,较优雅,提升品质,增加甜润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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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
功能性香基模块 |
烟草香、奶香、甜香。 增强卷烟香气质感,使烟气丰富饱满,自然流畅,改善口感,增加甜润感。 |
1、请提供样品技术信息(主要包括外观色泽、理化指标、香味质量、香气质量、安全性指标、保质期、存储条件、产品执行标准等),样品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溶剂、主要成分、作用效果、报价等),以及样品检测报告、报价单等资料。
2、请提供溶剂、主要成分、主要香味特征描述、外观色泽、酸值、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溶解性、澄清度、香味质量、香气质量、挥发性成分总量、存储条件等信息,如实完整地填写《功能性香基模块样品信息表》(见附件1)、《香精香料样品成分表》(见附件2)、《香精香料样品报价表》(见附件3)。如在资料的形式审查中发现所填信息前后矛盾、信息不实、信息缺漏等情况,对应的征集样品不予评选。
三、样品要求
1、质量要求:提供样品的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样品所使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2、包装要求:样品均使用棕色玻璃瓶,白盖,瓶身及瓶盖不得带有企业logo及文字标识,需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标签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样品名称、样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
3、数量要求:每个品种请提供1个样品(多提交视为放弃),不少于100克,部分特殊样品供应商可据实际情况提供。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为保证征集样品的质量,参与本次样品征集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为香精香料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应征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自征集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自征集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征集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及相关不良行为。以本征集公告发布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征集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加盖应征供应商公章)
4、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
5、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有质量问题且在整改期内;
(2)在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产品检验或使用中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在停供整顿期内。(承诺函加盖应征供应商公章)
6、如为首次参加江西中烟公开征集的供应商,需提供完整详实的供应商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基本资质、生产保障能力、质量保障能力、技术研发能力、管理体系、供货能力等),与实物样品一并邮寄(详见附件4)。
五、报名
于2024年3月8日17:00 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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