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物探西南物探分公司2024-2025年度地震勘探钻井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西南物探分公司2024-2025年度地震勘探项目钻井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单价,并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待具体项目确定后,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工区类别、项目工作量大小和中标人的排序及实际作业能力与中标人签订执行协议或向中标人下达订单,按双方确认的工作量办理结算事宜。
西南物探分公司钻井辅助服务主要为山地人抬钻机及附属设备井间搬迁作业、平井场及其他钻井过程辅助工作,作业区域可集中分为三类:①四川盆地盆周区域,该区域内山体起伏大、地形高陡、沟壑纵横、植被覆盖率高,作业海拔在600米-2000米,钻机井间搬迁难度大、搬迁时效低。②四川盆地内部区域,该区域内地形起伏相对较小、植被覆盖少,但人口密集,作业海拔在200米-600米;钻机井间搬迁难度相对较小、搬迁时效较高。③新疆地区地表岩性复杂多变且基本无植被覆盖,山体地形高陡,切割剧烈,作业海拔1000米至3000多米,钻机井间搬迁非常困难,井场平整工作量大。井下岩性变化大,涉及黄土、砾石、砂泥岩、灰岩、变质岩等多种岩性,钻井工艺复杂、成井保井困难。
预计两年的框架协议总金额1.96亿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中标人数量:不超过15家。
2.2 招标范围:钻井辅助服务内容:各型钻机设备(钻机机体、钻具、动力机、空压机等)、油料等的井间搬运工作、平井场等其他钻井过程辅助工作。钻井辅助服务要求施工人员满足不同区域辅助作业能力,工期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3 服务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或预估金额用完止。
2.4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设计、施工设计和QHSE相关规定,具体情况以施工任务书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服务地点:四川省、重庆市等西南探区及新疆地区。
2.7招标控制价:控制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工资、人员食宿费、人员动遣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普检费、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投入、管理费、培训费、其他税费、合理利润、汇票贴息等所需的其他费用等,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否决投标。
本次招标控制价以Ⅲ类(小于60米(含))空气钻机钻井辅助服务196元/口(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为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否决投标。其余按钻机类型、地类、岩性、井距等因素综合折算系数相乘计算对应的钻井辅助服务单价。辅助服务单价折算系数见表2。 本次招标控制价(不含税)使用的地类标准参照西南山地市场化物探定额相关标准。
表2-1 钻井辅助服务单价折算系数(K)表(川渝地区)
注:Ⅰ类:高差0-100m;Ⅱ类:高差100-200m;Ⅲ类:高差200-400m;Ⅳ类:高差400-600m;Ⅴ类:高差600-1200m;Ⅵ类:高差大于1200m;各地类均按照5km内地形相对高差统计划分。
表2-2 钻井辅助服务单价折算系数(k)表(新疆地区)
注:Ⅰ类地形:出露岩性胶泥、浮土(沙漠、沼泽、盐碱地)戈壁砾石,2km内地形相对高差小于100m
Ⅱ类地形:出露岩性泥岩、页岩、砾石,3km内地形相对高差小于200m。
Ⅲ类地形:出露岩性泥岩、页岩、砾石、砂岩, 4km内地形相对高差在于200m,小于300米以内。
Ⅳ地形:出露岩性砂岩、胶结砾岩、灰岩, 5km内地形对高差大于400m,小于500米。
Ⅴ地形:出露岩性胶结砾岩、灰岩、变质岩,山体高大,断崖多6km内地形对高差大于500m,小于700米。
Ⅴ类以上地形:出露岩性胶结砾岩、灰岩、变质岩,山体高大,断崖多6km以上地形对高差大于700米以上。
2.8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人的报价高于所有中标人报价的平均价的执行平均价,中标人报价低于平均价的执行该中标人的报价。
2.9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或昆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方式支付。
2.10计价方式:钻井辅助服务费用=钻井辅助服务井口总数×中标执行单价(不含税)×折算系数k
2.11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投标限价报下浮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石油石化行业钻井服务(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5 人员要求:(1)承诺单个项目投入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承诺针对招标人分配的具体项目,配备足够的辅助服务人员(不少于40人)。不能提供足额人员数量的,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3)承诺参与项目施工员工的年龄必须满足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身体健康、操作熟练、保险齐全,且上岗前必须经过质量、HSE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承诺给所有参与项目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等,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
*3.6 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
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3.7 其他要求:(1)承诺接受需要特别强调的合同关键条款。(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否决所有投标。
*3.8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②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③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交易。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12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标包(人民币)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3月20日 8 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东方物探西南物探分公司2024-2025年度地震勘探钻井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西南物探分公司2024-2025年度地震勘探项目钻井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单价,并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待具体项目确定后,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工区类别、项目工作量大小和中标人的排序及实际作业能力与中标人签订执行协议或向中标人下达订单,按双方确认的工作量办理结算事宜。
西南物探分公司钻井辅助服务主要为山地人抬钻机及附属设备井间搬迁作业、平井场及其他钻井过程辅助工作,作业区域可集中分为三类:①四川盆地盆周区域,该区域内山体起伏大、地形高陡、沟壑纵横、植被覆盖率高,作业海拔在600米-2000米,钻机井间搬迁难度大、搬迁时效低。②四川盆地内部区域,该区域内地形起伏相对较小、植被覆盖少,但人口密集,作业海拔在200米-600米;钻机井间搬迁难度相对较小、搬迁时效较高。③新疆地区地表岩性复杂多变且基本无植被覆盖,山体地形高陡,切割剧烈,作业海拔1000米至3000多米,钻机井间搬迁非常困难,井场平整工作量大。井下岩性变化大,涉及黄土、砾石、砂泥岩、灰岩、变质岩等多种岩性,钻井工艺复杂、成井保井困难。
预计两年的框架协议总金额1.96亿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中标人数量:不超过15家。
2.2 招标范围:钻井辅助服务内容:各型钻机设备(钻机机体、钻具、动力机、空压机等)、油料等的井间搬运工作、平井场等其他钻井过程辅助工作。钻井辅助服务要求施工人员满足不同区域辅助作业能力,工期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3 服务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或预估金额用完止。
2.4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设计、施工设计和QHSE相关规定,具体情况以施工任务书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服务地点:四川省、重庆市等西南探区及新疆地区。
2.7招标控制价:控制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工资、人员食宿费、人员动遣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普检费、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投入、管理费、培训费、其他税费、合理利润、汇票贴息等所需的其他费用等,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否决投标。
本次招标控制价以Ⅲ类(小于60米(含))空气钻机钻井辅助服务196元/口(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为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控制价,否决投标。其余按钻机类型、地类、岩性、井距等因素综合折算系数相乘计算对应的钻井辅助服务单价。辅助服务单价折算系数见表2。 本次招标控制价(不含税)使用的地类标准参照西南山地市场化物探定额相关标准。
表2-1 钻井辅助服务单价折算系数(K)表(川渝地区)
| 钻机类型 | 地形类别 | 岩性 | 井距 | ||
| 小于60米(含) | 60-120米(不含) | 120米 及以上 |
|||
| GTSD18水冲钻机 | I-Ⅲ类 | 泥岩、砂泥岩、砂岩 | 1.02 | 1.04 | 1.06 |
| WTY-30水冲钻机 | I-Ⅲ类 | 泥岩、砂泥岩、砂岩 | 1.04 | 1.06 | 1.08 |
| Ⅳ类 | 泥岩、砂泥岩、砂岩、石英砂岩 | 1.24 | 1.26 | 1.29 | |
| 各型 空气钻机 |
Ⅲ类 | 泥岩、砂泥岩、砂岩 | 1.00 | 1.02 | 1.04 |
| Ⅲ类 | 黄土砾石 | 1.50 | 1.53 | 1.56 | |
| Ⅳ类 | 含砾砂岩、砂岩、致密石英砂岩 | 1.43 | 1.46 | 1.49 | |
| Ⅴ类 | 含砾砂岩、砂岩、致密石英砂岩、灰岩 | 1.76 | 1.80 | 1.83 | |
| Ⅵ类 | 含砾砂岩、砂岩、致密石英砂岩、灰岩 | 2.00 | 2.04 | 2.08 | |
表2-2 钻井辅助服务单价折算系数(k)表(新疆地区)
| 钻机类型 | 地形类别 | 岩性 | 井距(k1) | 井深(米)(k2) | 组合方式(k3) | ||||||
| 小于60米(含) | 60-120米(不含) | 120米 及以上 |
12-18(不含) | 18-25(不含) | 25-35(不含) | 35及以上 | 双组合 | 三组合 | |||
| 各型 空气钻机 |
I | 泥岩、砂泥岩、砂岩 | 0.88 | 1.01 | 1.10 | 1 | 1.15 | 1.25 | / | 1.55 | 2.4 |
| Ⅱ | 泥岩、砂泥岩、砂岩 | 1.05 | 1.21 | 1.31 | |||||||
| Ⅲ | 泥岩、砂泥岩、砂岩 | 1.32 | 1.51 | 1.65 | |||||||
| Ⅳ | 含砾砂岩、砂岩、致密砂岩 | 3.81 | 4.39 | 4.77 | |||||||
| Ⅴ | 致密砂岩、含砾砂岩、砾岩、灰岩 | 5.18 | 5.96 | 6.48 | |||||||
| Ⅵ | 致密砂岩、含砾砂岩、砾岩、灰岩 | 6.78 | 7.80 | 8.48 | |||||||
| I-Ⅲ | 黄土砾石 | 1.71 | 1.97 | 2.14 | |||||||
| I-Ⅲ | 黄土 | 0.96 | 1.10 | 1.20 | |||||||
| 铁马钻机 | 戈壁 | 砾石、泥岩、砂岩 | 0.44 | 0.44 | 0.44 | 1 | 1 | 1.1 | 1.25 | 1.2 | 2 |
| 履带钻机 | 戈壁 | 砾石、泥岩、砂岩 | 0.66 | 0.66 | 0.66 | 1 | 1 | 1.1 | 1.25 | 1.2 | 2 |
| 说明 | 单井折算系数k=k1*k2 | 组合井折算系数k=k1*k2*k3 | |||||||||
Ⅱ类地形:出露岩性泥岩、页岩、砾石,3km内地形相对高差小于200m。
Ⅲ类地形:出露岩性泥岩、页岩、砾石、砂岩, 4km内地形相对高差在于200m,小于300米以内。
Ⅳ地形:出露岩性砂岩、胶结砾岩、灰岩, 5km内地形对高差大于400m,小于500米。
Ⅴ地形:出露岩性胶结砾岩、灰岩、变质岩,山体高大,断崖多6km内地形对高差大于500m,小于700米。
Ⅴ类以上地形:出露岩性胶结砾岩、灰岩、变质岩,山体高大,断崖多6km以上地形对高差大于700米以上。
2.8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人的报价高于所有中标人报价的平均价的执行平均价,中标人报价低于平均价的执行该中标人的报价。
2.9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或昆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方式支付。
2.10计价方式:钻井辅助服务费用=钻井辅助服务井口总数×中标执行单价(不含税)×折算系数k
2.11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投标限价报下浮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石油石化行业钻井服务(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5 人员要求:(1)承诺单个项目投入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承诺针对招标人分配的具体项目,配备足够的辅助服务人员(不少于40人)。不能提供足额人员数量的,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3)承诺参与项目施工员工的年龄必须满足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身体健康、操作熟练、保险齐全,且上岗前必须经过质量、HSE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承诺给所有参与项目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等,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
*3.6 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
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3.7 其他要求:(1)承诺接受需要特别强调的合同关键条款。(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否决所有投标。
*3.8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②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③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交易。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12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标包(人民币)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3月20日 8 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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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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