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0152
2.3建设内容: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2.7工期: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达到相关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a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需提供);
3.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 www.ggzyjy.nanyang.gov.cn)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5日8:00至2024年3月27日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阳市宛城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0152
2.3建设内容: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南阳市孔明西路两侧、明山路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块8#住宅楼阳台封闭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2.7工期: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达到相关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a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需提供);
3.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 www.ggzyjy.nanyang.gov.cn)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5日8:00至2024年3月27日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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