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一轮(2024年度)晋安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00,000.00元
采购包1(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
采购包预算金额:3,9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9,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鼓山镇、王庄街道、象园街道)):
采购包预算金额:3,9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9,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1至 2024-03-08,
项目名称:新一轮(2024年度)晋安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00,000.00元
采购包1(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
采购包预算金额:3,9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9,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 |
1(项) |
否 |
合同包1为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范围内区管道路维护,预算金额3950000元。工程质量应按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3,950,000.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鼓山镇、王庄街道、象园街道)):
采购包预算金额:3,9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9,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鼓山镇王庄街道象园街道) |
1(项) |
否 |
合同包2为鼓山镇、王庄街道、象园街道范围内区管道路维护,预算金额3950000元。工程质量应按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
3,950,000.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01至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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