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改革局以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审【2023】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比100.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圆明山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2.1.2 地点:民族北路以东、圆明湖大街以南、支十九路以西区域,北港镇小河村、小旺庄村范围内。2.1.3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共分为A一F六段工程,新建DN200-DN500给水管道长5427.29米;新建d400-d500污水管道长5299米;新建d600-d1200雨水管道长9640米;新建电力管沟长4124.4米;新建DN200mpp电力套管长16200米;新建d600过路预埋管长2364米。配套附属道路修复面积约97832平方米,道路为城市次干路、支路。边坡高度<15米的岩质边坡工程和高度<10米的土质边坡工程。2.1.4 设计费估算额:410.578万元。2.1.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省市地方性规定。2.1.6 设计服务期限:20天(日历日)。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4 09:00至2024-03-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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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圆明山产业区三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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