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就 准东开发区产业园保障性租赁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大井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需地砖、墙砖、踢脚线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请登录)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大井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 9077.5 平方米,其中:规划保障性租赁用房 2 栋,均为地上 6 层,规划保障房 96 套,总建筑面积 4968.46 平方米;餐厅 1 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522.53 平方米;配套办公用房 1 栋,地上三层,建筑面积 3183.61 平方米;配建换热站1 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80 平方米;配建消防水池 1 栋,地上 1 层,地下 1 层,其中地上面积 91.76 平方米,地下面积 231.14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等。
2.3工程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2日,竣工日期:2024 年06月30日,总工期:293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工程造价:本标段投资额:3872.65 万元。
三、招标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城建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一、招标条件
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就 准东开发区产业园保障性租赁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大井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所需地砖、墙砖、踢脚线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请登录)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大井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 9077.5 平方米,其中:规划保障性租赁用房 2 栋,均为地上 6 层,规划保障房 96 套,总建筑面积 4968.46 平方米;餐厅 1 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522.53 平方米;配套办公用房 1 栋,地上三层,建筑面积 3183.61 平方米;配建换热站1 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80 平方米;配建消防水池 1 栋,地上 1 层,地下 1 层,其中地上面积 91.76 平方米,地下面积 231.14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等。
2.3工程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2日,竣工日期:2024 年06月30日,总工期:293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工程造价:本标段投资额:3872.65 万元。
三、招标内容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地砖 | 600*600 | ㎡ | 5800 | |||
| 2 | 卫生间地砖 | 300*300 | ㎡ | 900 | |||
| 3 | 墙砖 | 600*300 | ㎡ | 5200 | |||
| 4 | 踢脚线 | 120高 | m | 4500 |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城建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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