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菏建招字[2024]-06号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安装工程新风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情况:1、具体内容、数量、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2、暂估工程量:新风机组设备约80套。3、结算方式:全垫资,付款周期为100个日历日。4、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五、承包商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应为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1)若为制造商,制造商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商标持有人,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制造商名称、品牌和产地),拟代理品牌须满足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8、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六、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须2024 年 3 月4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周末和节假日不休) 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
二、项目编号:菏建招字[2024]-06号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安装工程新风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情况:1、具体内容、数量、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2、暂估工程量:新风机组设备约80套。3、结算方式:全垫资,付款周期为100个日历日。4、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五、承包商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应为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1)若为制造商,制造商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商标持有人,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制造商名称、品牌和产地),拟代理品牌须满足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8、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六、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须2024 年 3 月4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周末和节假日不休) 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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