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奉节县城建成区(三马山片区)环卫作业和绿化管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17,400.00元
最高限价:21,417,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最高限价总计:21,417,4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采购包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重庆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注: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重庆市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类证书的证书名称不一致的,以当地核发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无需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投标人无重庆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承诺在中标后办理经重庆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服务重庆本地清扫保洁项目的相关许可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17,400.00元
最高限价:21,417,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奉节县城建成区(三马山片区)环卫作业和绿化管护 | 21,417,4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采购包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重庆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注: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重庆市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类证书的证书名称不一致的,以当地核发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无需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投标人无重庆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承诺在中标后办理经重庆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服务重庆本地清扫保洁项目的相关许可证。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1日 至 2024年3月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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