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A-SDGDD-2024-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工电段管内19站污水拉运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绥德站污水拉运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备注:
(1)本服务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绥德工电段管内19站污水拉运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实施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表)。
(5)提供投标包件内绥德工电段指定的相关车站送达污水处理厂或车站所属辖区就近污水处理厂出具的有效污水接收证明。接收证明必须明确“接收”,不得出现“经批准同意后接收”等不确定内容。
(6)中标单位签订污水拉运合同,按月提供污水拉运签认记录,同时必须提供污水厂出具的污水接收量回执单,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工电段管内19站污水拉运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绥德站污水拉运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服务周期 |
使用单位 |
服务地点 |
服务要求 |
|
包件1 |
吴堡等5站污水拉运 |
绥德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7045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绥德工电段 |
绥德工电段指定地点或相关车站就近污水处理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吴堡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148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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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合镇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5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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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1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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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接触网工区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2744 |
||||||
|
包件2 |
鱼河等5站污水拉运 |
鱼河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620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绥德工电段 |
绥德工电段指定地点或相关车站就近污水处理厂 |
详见招标文件 |
|
红石峡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5830 |
||||||
|
榆林接触网工区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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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伙场站污水外运 |
立方米 |
18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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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保当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14865 |
||||||
|
包件3 |
西沟等3站污水拉运 |
西沟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592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绥德工电段 |
绥德工电段指定地点或相关车站就近污水处理厂 |
详见招标文件 |
|
神木西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9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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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鸡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4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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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4 |
魏家楼等6站污水拉运 |
魏家楼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216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绥德工电段 |
绥德工电段指定地点或相关车站就近污水处理厂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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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渠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2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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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桥畔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7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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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25610 |
||||||
|
宁条梁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2375 |
||||||
|
安边镇站污水拉运 |
立方米 |
3461 |
(1)本服务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绥德工电段管内19站污水拉运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实施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表)。
(5)提供投标包件内绥德工电段指定的相关车站送达污水处理厂或车站所属辖区就近污水处理厂出具的有效污水接收证明。接收证明必须明确“接收”,不得出现“经批准同意后接收”等不确定内容。
(6)中标单位签订污水拉运合同,按月提供污水拉运签认记录,同时必须提供污水厂出具的污水接收量回执单,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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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绥德工电段管内19站污水拉运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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