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白马山、太都、寨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农水函【202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补助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白马山灌区位于龙山镇,太都灌区位于丁家营镇,寨河灌区位于均县镇 建设规模:白马山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05万亩,太都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03万亩,寨河灌区1.0万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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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立项建议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含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施工现场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全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及变更等后续协调服务,以及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30。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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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从 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有灌区相关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为准);(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 2020年、2021、2022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近三个年度年均利润大于0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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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请于2024年03月02日至2024年03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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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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