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梨树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区)监理1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梨树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区)已由吉农办建发【2023】39号、四农局函【2023】41号、四农局函【202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梨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梨树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区)
2.2项目编号:SPS20240206NTGC03001
2.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主要内容 | 建设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吉林省梨树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区)监理1标段(二次) | SPS20240206NTGC03001004 | 依据相关行业规范以及合同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对项目工程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现场协调,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 | 蔡家镇敬友村、十家堡镇靠山屯村 | 12.7434 |
2.5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用书;且无在监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7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投标人须具有已经完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收集参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信息的通告》的证明材料(企业报送信息邮箱截图)。
3.9本次招标项目所有标段遵从不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投标人只能对项目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于2024年3月4日到2024年3月8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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