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
主要采购传输系统建设配套物资1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部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质量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五、申请资料递交时间
1.申请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主要采购传输系统建设配套物资1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部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质量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五、申请资料递交时间
1.申请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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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传输系统建设配套物资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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