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天网”工程一至七期卡口摄像机(第二批)第三次升级改造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天网设备升级改造技术服务,包括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改造技术服务,全景枪机改造技术服务,提供相关改造升级及调试服务、集成技术服务等;具体服务清单及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4采购预算:3975366.45元(不含税),其中9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改造技术服务和全景枪机(400万像素)改造技术服务采购预算3808951.32元(不含税),集成技术服务采购预算166415.13元(不含税)。
1.5服务地点:广西柳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1.7维保期:自升级改造通过终验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8中标人数量:1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不含税投标总价合计限价具体如下:3975366.45元,其中9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改造技术服务和全景枪机(400万像素)改造技术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3808951.32元(不含税),集成技术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66415.13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任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0维保服务。
(请登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物联网智能安防产品、监控设备项目的升级改造类或技术服务类或维保类业绩)。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2名技术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1.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柳州分公司“天网”工程一至七期卡口摄像机(第二批)第三次升级改造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天网设备升级改造技术服务,包括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改造技术服务,全景枪机改造技术服务,提供相关改造升级及调试服务、集成技术服务等;具体服务清单及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4采购预算:3975366.45元(不含税),其中9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改造技术服务和全景枪机(400万像素)改造技术服务采购预算3808951.32元(不含税),集成技术服务采购预算166415.13元(不含税)。
1.5服务地点:广西柳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1.7维保期:自升级改造通过终验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8中标人数量:1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不含税投标总价合计限价具体如下:3975366.45元,其中9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改造技术服务和全景枪机(400万像素)改造技术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3808951.32元(不含税),集成技术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66415.13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任一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0维保服务。
(请登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物联网智能安防产品、监控设备项目的升级改造类或技术服务类或维保类业绩)。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2名技术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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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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