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湘潭低碳转型行业发展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湘潭市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医院专用电梯供货安装(合同编号:G106)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财政局委托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为湘潭市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提供医院专用电梯供货安装,其中住院楼9台直梯、科研宿舍楼5台直梯、药剂楼1台货物直梯和门诊医技楼14台直梯及8台扶梯,合计29台直梯、8台扶梯,包含所有电梯的电梯系统装置设计、制造、供应、安装、调试、报批等工作,还应提供包装运输卸货、吊装和现场储存、开箱检查、操作指导、维修、参加技术协调会、培训等服务,以及与上述工作、服务相关的设备、材料、备品、工具与技术文件等。卖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货,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告公开招标,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借款人采购规定》(2017版,经不时修订)规定的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
5.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所有未决诉讼和仲裁(如有)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总额不应超过投标人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的百分之五十(50%);
(2)在过去3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卖方成功完成至少3个供货合同,并且每个合同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80万元,且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本项目供货范围的合同。
(3)提交过去三年(2020,2021和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买方接受的其他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当前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4)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2200万元人民币,按过去三(3)年(2020、2021、2022)里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计算。
(5)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500万元。
(6)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供货商违约记录。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是指争端或诉讼已根据有关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解决,并且投标人不再有任何上诉空间或者上诉机会。
(7)国内投标人以及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质检总局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证书,国外投标人须拥有所在地区主管部门颁发的类似文件。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所有投标文件应于_2024年03月05日09:00之前递交。开标时间为_2024年03月05日09:00。
2.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财政局委托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为湘潭市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提供医院专用电梯供货安装,其中住院楼9台直梯、科研宿舍楼5台直梯、药剂楼1台货物直梯和门诊医技楼14台直梯及8台扶梯,合计29台直梯、8台扶梯,包含所有电梯的电梯系统装置设计、制造、供应、安装、调试、报批等工作,还应提供包装运输卸货、吊装和现场储存、开箱检查、操作指导、维修、参加技术协调会、培训等服务,以及与上述工作、服务相关的设备、材料、备品、工具与技术文件等。卖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货,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告公开招标,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借款人采购规定》(2017版,经不时修订)规定的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
5.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所有未决诉讼和仲裁(如有)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总额不应超过投标人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的百分之五十(50%);
(2)在过去3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卖方成功完成至少3个供货合同,并且每个合同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80万元,且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本项目供货范围的合同。
(3)提交过去三年(2020,2021和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买方接受的其他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当前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4)最低年均营业额人民币2200万元人民币,按过去三(3)年(2020、2021、2022)里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计算。
(5)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500万元。
(6)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供货商违约记录。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是指争端或诉讼已根据有关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解决,并且投标人不再有任何上诉空间或者上诉机会。
(7)国内投标人以及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质检总局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证书,国外投标人须拥有所在地区主管部门颁发的类似文件。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所有投标文件应于_2024年03月05日09:00之前递交。开标时间为_2024年03月05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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